朱为弼
朱为弼(1770—1840),字右甫,号椒堂、颐斋,浙江平湖人。清朝嘉庆十年(1805年)进士,官至漕运总督,为”嘉禾八子”之一,善书法、篆刻及山水画,尤精钟鼎文研究 。早年受阮元之聘参与编修《经籍纂诂》,审定《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并作序 。嘉庆年间历任兵部主事、员外郎,道光元年(1821年)任河南道监察御史时奏请疏浚太湖下游浏河、吴淞江水道。道光四年(1824年)擢顺天府尹,单骑查蝗灾并拒下属供张 。道光十四年(1834年)任漕运总督期间制定漕船头柁十家联保制度,奏陈漕务章程八条。晚年归乡,卒后入祀乡贤祠,著有《椒声馆诗文集》《续纂积古斋彝器款识》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