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钧

赵秉钧(1859年2月3日—1914年2月27日),字智庵,河南汝州人, 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建立者。 1878年,赵秉钧考秀才未中,入左宗棠所部楚军,进驻新疆。1883年,在伊犁任勘划中俄边界办事员,因工作优异,晋升为巡检。1889年改捐典史,分发直隶省。1892年补新乐县典史。1895年署理东明县典史。1899年调署天津北仓大使,题补献县管河主簿,不久捐升知县,充直隶保甲局总办,兼统率巡防营。1901年11月,赵秉钧与袁世凯的日本顾问三浦善传一起,参照日本及欧美成法,拟定警务章程,创办保定警务学堂,设立巡警局。1905年,赵秉钧为巡警局拟定章程十二条,建立健全警察组织制度。 1911年11月,任袁世凯内阁民政部大臣。1912年3月,任北京政府内务部总长;7月任财政部长;8月代理总理;9月任国务总理兼内部部长。1913年9月,辞总理职,任步军统领兼管京师巡警及北京警备地域司令官;9月调为直隶都督。1914年2月兼直隶民政长;同月27日,在天津逝世。 1915年年底,袁世凯追封他为一等忠襄公。 赵秉钧应时而起,首创巡警于直隶,后出任中央巡警部侍郎,统筹全国巡警建设事宜,使中国巡警体制从无到有,并进一步推动中国巡警教育和制度本体的完善,为以后中国警察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开启了中国警察制度的早期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