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贞慧
陈贞慧(1604-1656),江苏宜兴人,字定生。明末清初散文家,父陈于廷(1566-1635)是东林人士,族叔为陈于鼎(1600-1661)。贞慧为复社成员,长子陈维崧(1625-1682)为著名文人,阳羡诗派开创者。
明末四公子之一,文采风流著名于时
贞慧幼而奇杰,二十岁时补弟子员,食廪于学宫,跟随父亲宦游南北,交尽一时名士,培养出对时事朝政的特殊见解。举凡朝政缺失,士大夫之贤不肖,都有深入分析,为时人所重。贞慧居家孝顺恭谨,庭闱之内,从没有疾言厉色。
贞慧文章风采著名于时,与冒襄(1611-1693)、侯方域(1618-1654)、方以智(1611-1671),合称明末四公子。陈维崧〈先府君行略〉这样描述:「府君美须髯,躯干瘦削,音响如洪钟。神明挺动,奕奕荫数百十人,亦朗朗如万间屋。」
倜傥好客,倾心侠妓。余怀《板桥杂记‧轶事》记载:「李贞丽者,李香(即李香君)之假母,有豪侠气,尝一夜博输千金立尽。与阳羡陈定生善。」冒襄《同人集》卷十一记载陈贞慧与另一名妓李大娘交往:「寒秀斋,李小大读书处。李小大之名,直接湘兰。定生送之,屡送过千七百金,犹未轻晤,其人可知也。崇祯初,已归大商。吴曲中盛名大家,必推李氏诸妹。」李小大的随身侍从便是一个乐班,所居台榭庭室,极其华丽,每日高朋满座。陈贞慧在李小大身上前后花费了一千七百金,却没有见到她几次,可见李小大择人之严。
起草〈留都防乱公揭〉,受迫害遭捕
崇祯三年(1630),陈贞慧考中副榜贡生,时年二十七岁。
崇祯十一年(1638)阮大铖削籍居南京,但他结交权贵,行事招摇。贞慧首倡,吴应箕(1594-1645)与顾杲(1607-1645)主导〈留都防乱公揭〉声讨之,声势浩大。此事对阮大铖名声打击很大,由此他对复社成员恨之入骨。南明弘光立,阮大铖执掌权柄,衔恨报复,罗织罪名逮捕陈贞慧。黄宗羲形容当时情况至急,「已濒十死」,适逢国变,获释归家。
明亡后,贞慧隐居故里,不入城市十余年,常与遗民故老流连痛饮,追怀往事,抒解余生焦虑困挫的心境。顺治十三年(1656)卒,年五十三。其文章骈散兼擅,骈者婉丽,散者闲雅,。记载明末清流和殉难者的作品,讴歌忠义之士,寄托故国之思;而记录掌故和史事的文章,则纤悉毕具,兴味十足。着有《皇明语林》、《山阳录》、《雪岑集》、《交游录》、《秋园杂佩》。
孔尚任《桃花扇》传奇中的陈贞慧
孔尚任《桃花扇》传奇,演述明末历史事件;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陈贞慧是剧中人。在《桃花扇》中,陈贞慧是名士的首领,正义的化身。第四出〈侦戏〉中以陈贞慧为首的文人痛骂阮大铖「呼亲父,称干子,忝羞颜,也不过仗人势,狗一般。」第三十八出〈沉江〉史可法死后,陈贞慧命其部属设上衣冠,哭拜一番,其悼词云:「满腔愤恨向谁言,频挥老泪风吹面。孤城一片,望救目穿,使尽残兵血战。」「长江一线,吴头楚尾路三千,尽归别姓,雨翻云变。寒涛东卷,万事付空烟。」这篇悼词,是陈贞慧为代表的明遗民心中深埋的亡国哀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