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元标

邹元标(1551年-1624年),字尔瞻,别号南皋,今吉水县城小东门邹家人。明代东林党首领之一,与顾宪成、赵南星成为“东林党三君”。 邹元标从小聪颖好学,9岁即学习儒家经书。20岁时跟随嘉靖进士胡直出游,遍历名山大川,饱闻各家学说。邹元标于万历五年(1577年),考中进士,入刑部观察政务。到任后,忠言忠直谏,抨击时弊,改革朝政。又因与有权势的张居正进行指责,而受到贬官。万历十一年(1582年),被召回朝廷任吏部给事中,又多次上疏改革吏治,医治民瘼,因而触犯了皇帝,再遭贬谪。万历十八年(1590年)至四十八年(1620年),邹元标居家三十年讲学,未涉仕途。次年,邹元标重返朝廷,向皇帝进谏“和衷”之议。在此期间,邹元标还举荐涂京浚、李邦华等11人,受到皇帝优识诏褒纳。后邹元标回归故里,仍不忘国事,上书谈论军国大计,推荐朱变等可用之才。天启四年(1624年),邹元标卒于家中,享年74岁。 邹元标与顾宪成、赵南星成为“东林党三君”。邹元标提出“致良知”应该有“良能”,“良能”就是效国效民的能力,“良能”是“致良知”的“核心”。这是其哲学思想的精髓。邹元标的学说影响极大,是明代后期江右王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邹元标一生清正廉直,潜心治学,名誉颇高,确实堪称一代名贤。文学上也有一定的成就。其著述颇丰,有《愿学集》8卷、《太平山居疏稿》4卷、《日新篇》2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