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复一

蔡复一(1577-1625),福建泉州(今金门县)人。字敬夫,号元履。自幼聪明过人,十二岁便写出万余言的《范蠡传》。万历二十二年(1594)中举人,次年(1595)中进士,时年十九岁,授刑部主事。上任不久,就上疏弹劾石显冒杀平民、邀功朝廷之罪。其后石显被处死,蔡复一因此扬名朝野。后迁任湖广参政,分守荆、岳,致力于清积逋、核虚冒、革加派、足军粮、严保甲、禁驿骚、杜参谒、赈洪害、弥兵哗。因办事认真,有政绩,继而升任按察使。后因不同意征调湖广永顺、保靖两土司的兵丁帮助蜀土司征讨红苗,得罪贵州总督,引疾而归。

天启元年(1621),蔡复一被起用为易州兵备。辽阳陷落后,蔡复一出俸金,募乡壮,修器械,积极备战,此举惊动了京中权贵,引发恐慌,纷纷带着妻小避难,受到参劾。蔡复一正气凛然,上疏自辩。不久,升任山西左布政使,在七个月内,解决了边粮紧缺问题;又裁革浮征,免缴正额。天启二年(1622),被任为右副都御史,并抚治郧阳。任内疏请免除加派给郧阳的赋税旧欠十几万两;同时核屯额,肃军实,饬吏怀民,政绩显著。

巡抚贵州,劳猝卒于军旅

天启五年(1625),贵州奢崇明、安邦彦起兵反叛,贵州巡抚战死。朝廷任蔡复一为兵部右侍郎,巡抚贵州;不久,取代杨述申,总督贵州、云南、湖广军务,兼巡抚贵州。起初,蔡复一苦心运筹,经过七次大战,歼叛军近万人,克地数十百里。后因事权不一,邻军临阵脱逃,以致大败于水西,被革职听勘。按旧例,解职候代的将军可以离营,但蔡复一不顾疾病缠身,以「一息尚存,岂可贻君父忧」为念,仍领军作战,两战连破一百八十九寨,毙叛军近三千人,最后病死于军中。朝廷追赠其为兵部尚书,赐谥「清献」,着有《遯庵全集》。

蔡复一与金门

蔡复一后裔主要分布在台湾和新加坡等地,族孙、乡贤尊之为「蔡府王爷」。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同安县重修文庙及儒学时,蔡复一正因病告假返乡。他亲临施工现场,捐俸助学,并作《知县徐应秋、教谕万德鹏重修儒学》记,表达了他对振兴家乡同安学风的期许。蔡复一每次回到家乡同安,都往来厦门玉屏书院、同安紫阳书院、汀溪晃园以及东山草堂(亦称壶隐山房),与好友聚会唱和,也讲学授徒。厦门举人池显方即为蔡复一的莫逆之交。

金门太武山下的村落「蔡厝」为蔡复一的故乡,如今金门还世代流传与蔡复一相关的传说,如「七鹤戏水」的故事,以及蔡复一的容貌乃「眇目跛足」,相貌奇丑,还因此流传一则「无天无地」的轶事。金门清明节吃的润饼又叫作「婆饼」或「七饼菜」,传说是蔡复一的夫人李氏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