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模

李模,字子木,一字灌溪,号密庵,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天启五年(1625)进士,任东莞知县。由于李模上任时很年轻,官吏有些看轻他。但李模断案果决,并揭发奸邪,使县政肃清,官吏再也不敢小看他。李模有效管制地方豪强,邑称大治。天启六年(1626)时大旱饥荒,成千上百的饥民入城劫掠。李模单枪匹马,通告附近的军士,将为首作乱的二人逮捕。随后捐出自己的俸禄,并令各富家出米赈灾。福王时官监察御史。南明朝覆灭后,李模居于密庵,守节三十年不出。徐枋亦称其为完人。有《碧幢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