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孔嘉

吴孔嘉(1589年1月15日—1667年5月21日),字元会,号天石,南直隶徽州府歙县(今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人,明朝末年官员、阉党。 吴孔嘉出身书香门第,祖上三代皆为诸生或小官。 青年时其父因事为同族富商吴养春误杀 ,吴孔嘉为避祸逃往祥符寺躲避六年。 天启五年(1625年)会试,主考为阉党成员,吴孔嘉在吴养春兄家仆,因吞占家主财产被告而投奔魏忠贤门下之吴荣的打点下中试,同年殿试位列一甲第3名(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吴孔嘉在吴荣的怂恿下,为报父仇,向魏忠贤状告吴养春“霸占”黄山木材。忠贤觊觎其家财,将携款来京自解的养春父子下狱处死吞没钱财后,又派爪牙前往其家乡以“追赃”之名大肆敛财,是为“黄山大狱”。 崇祯二年(1629年)钦定逆案,吴孔嘉以大狱祸始被免官削籍。 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下江南,多所屠戮,吴孔嘉冒死面见都督张天禄,得以保全家乡。清廷征召,吴孔嘉以年老不就。康熙初年去世。 吴孔嘉的著作有《玉堂草》十卷、《臣鉴汇编》十卷,另有《知非录》十卷、《后乐堂文集》若干卷藏于家 ,《清晖馆集》不知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