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瑗

胡瑗(993年—1059年),字翼之, 泰州如皋县(今江苏省如皋市)人。 北宋学者、 理学先驱、 思想家和教育家。 胡瑗自幼聪颖好学,七岁属文,通晓五经,与孙复、石介等人到泰山栖真观求学深造。期间,刻苦钻研学问,为以后从事教育打下坚实基础。屡次科举不中,返回泰州,兴办安定书院。景祐三年(1036年),在范仲淹的引荐下,以布衣身份,接受宋仁宗召见,受命参定声律,制作钟磬。康定元年(1040年),随范仲淹进入陕西,授丹州军事推官,修撰《武学规矩》一书,提倡大兴武学,以抵御外部侵略。晚年,苦读勤教,参议朝政。嘉祐四年(1059年),积劳成疾,卧床不起,病故,谥文昭。 胡瑗与孙复、石介并称宋初三先生,是宋代理学酝酿时期的重要人物。胡瑗讲学分经义、治事二斋,治事包括讲武、水利、算术、历法等,表现了重视经世治用的特点。其在教学实践中,集教学理论、实践和改革于一身,开创了宋代理学先河。其主要贡献为:“确立了培养致天下之治”人才的教育理念;纠正了朝廷取仕时的弊病,要求德、智、体、乐全面观察;实施分科教学;推广普及教育;严格校规,言传身教;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创立了高校寄宿制度。其遗著有《松滋县学记》《周易口义》《洪范口义》《论语说》和《春秋口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