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恩
潘恩(1496年4月9日—1582年11月10日),字子仁,初号湛川,后改号笠江,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今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街道)人,祖籍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明朝中期大臣。 嘉靖二年(1523年)进士,授祁州知州,改钧州知州。嘉靖七年(1528年),擢南京刑部员外郎,迁广西提学佥事,署按察使事。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累迁山东副使。御史叶经因事触怒明世宗,潘恩受到牵连,谪广东河源典史。经过四次升迁,复为江西副使,进浙江左参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迁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与按察使一同弹劾了贪婪暴虐的徽王朱载埨,又对骄横跋扈的伊王朱典楧进行了严格的制裁,因此名声大振。嘉靖四十年(1561年),由刑部尚书改左都御史。他的儿子潘允端,当时担任刑部主事。吏部尚书郭朴是潘恩的门生,他将潘允端调到了礼部任职。给事中张益上疏弹劾潘允端为了升官而奔走钻营,指责潘恩溺爱儿子,明世宗遂令潘恩致仕。万历初年,明神宗还派人对潘恩进行了慰问。 万历十年(1582年)十月,潘恩去世,享年八十七岁, 赠太子少保,谥号“恭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