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垐
林垐(1606-1647),福建福清人。字子野,别号耻斋。少年时即与同邑林之蕃(1612-1673?)友善,两人一同结庐于福州鼓山之积翠岩,并皆师从名士董应举(1557-1639),两人乡试、会试皆同年,又同观政户部,后同出为浙令:林之蕃为嘉兴知县、林垐为海宁知县。
大治海宁
林垐考中崇祯六年(1633)举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授海宁令,他性情澹泊,厨舍萧然,居民若诉状或对簿公堂,他必谆谆告勉如贤父兄。久之,民以及讼庭为耻。
崇祯年间,刘宗周(1578-1645)遭削籍,海宁人祝渊(1614-1645)正在北京参加会试,虽未识宗周,却为之伏阙申救。林垐听闻祝渊下狱,即周恤其家。北京城破,南都未立时,海宁故大家之奴李刀三煽动邻近诸邑奴变。林垐用计智擒,当众处决。百姓欢呼释兵,一邑安堵,于是威名大震。林垐持法严明是时江右虽茍安,顾乱萌所在窃发,独海宁大治。
顺治二年(1645)四月,林垐闻清军将至,解绶归家。离开海宁之日,城守卫士要挟林垐预支一年的粮饷,环署而哗。林垐冠带坐堂上,召哗者曰:「吾此刻未出城门,吾头可断,吾法不可扞!」众乃改请一季之饷,林垐曰:「必得首者,治以法乃可!」众乃推为首三人,林垐依序责之,始给饷三月,籍库藏上之府。事毕出城去,其威信服人至此。林垐出城时,县民追呼号恸数十里始返后建祠祀焉。林垐曾寄书海宁有云:「寄言父老休相念,我死魂犹到是乡」,海宁人见此信者无不堕泪。
追随唐王、鲁王,战死于阵
林垐返回家乡时,正好唐王称监国,授吏部郎,与黄道周为知交。唐王去江西而鲁王监国由海入闽,林垐毅然追随,与其父诀别道:「儿当死久矣!守海宁弃城池,当死;扈从驻潭州不能随,当死;今不死,失人臣之分,贻父母之羞!」乃草履负戈,率先战死于阵,年四十二。
林垐善草书,为人侃侃负气节。林垐与士大夫交游,真率无岸谷,然莫敢私相授受。闽县董应举、漳浦黄道周、云间夏允彝皆重之。着有《耻斋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