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卿

陈俊卿(1113年-1186年8月8日),字应求,福建莆田人。南宋名相、诗人。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中进士(榜眼),授泉州观察推官,累官殿中侍御史、权兵部侍郎。宋孝宗即位后,迁中书舍人,充江淮宣抚判官、权知建康府,屡遭权幸排挤,出知泉州、漳州等地。乾道三年(1167年),授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四年,拜右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乾道五年(1169年),任左相,与右相虞允文不和。乾道六年(1170年),出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淳熙二年(1175年),再次起知福州,力求辞官,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淳熙五年(1178年),起判建康府、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淳熙九年(1182年),以少师、观文殿大学士、魏国公致仕。淳熙十三年(1186年8月8日),陈俊卿去世,时年七十四,获赠太师,谥号“正献”。著有文集二十卷、奏议二十卷,均已佚失。《全宋诗》录其诗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