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基本信息】
| 作者 | 高攀龙 |
| 品名 | 与顾宪成书 |
| 朝代 | 明朝 |
| 文件大小 | 24.91MB |
| 分辨率(DPI) | 72×72 |
| 像素大小 | 2581×3218 |
| 尺寸(CM) | 91.05×113.52 |
| 解题 | 徹如為劉人所攻,吳年伯謂宜靜不宜與之同鬨,龍謂無默受之義。徹如前者既失糾陳治則、姚文蔚,已絕少光輝。今豈可復涉貪昧隱忍之迹耶。今日有保定公一案無人說出。明明保定誤太宰,國縉諸人誤保定。若一挑破,亦不枉徹如出山一番。但敵大須要兵壯計定耳,先生商之以為何如。頃未敢為徹如決策,以俟先生耳。教下攀龍頓首。涇陽先生尊前。
鑑藏印:香草居 解題 此札為高攀龍 (1562-1626) 寫給顧憲成 (1550-1612) 商議營救吳徹如京察貶謫之事。吳徹如 (1562-1617),名正志,字子矩,號徹如,常州府宜興縣人。父吳達可 (1541-1621),字安節,萬曆五年進士,歷會稽、上高、豐城知縣,政聲顯著,選授河南道監察御史,歷江西巡按御史、太僕寺少卿、光祿寺卿、通政使等職,迭有政聲,《明史》有傳。高攀龍與吳正志不僅同於嘉靖四十一年 (1562) 出生,且為萬曆十七年 (1589) 同科進士,兩人交誼深厚,情同手足,攀龍於吳父素以「年伯」相稱。吳正志幼承家學,為人尚氣節,初授刑部主事,正直有聲,又因年輕時即講學東林,萬曆三十九年 (1611) 的京官大計 (是為「辛亥京察」) 飽受言官攻擊,並遭貶謫於外。 |
| 作品数量 | 1 |
| 作品收藏 | 何创时书法艺术博物馆 |
| 释文、题跋资料 | 徹如為劉人所攻,吳年伯謂宜靜不宜與之同鬨,龍謂無默受之義。徹如前者既失糾陳治則、姚文蔚,已絕少光輝。今豈可復涉貪昧隱忍之迹耶。今日有保定公一案無人說出。明明保定誤太宰,國縉諸人誤保定。若一挑破,亦不枉徹如出山一番。但敵大須要兵壯計定耳,先生商之以為何如。頃未敢為徹如決策,以俟先生耳。教下攀龍頓首。涇陽先生尊前。
鑑藏印:香草居 解題 此札為高攀龍 (1562-1626) 寫給顧憲成 (1550-1612) 商議營救吳徹如京察貶謫之事。吳徹如 (1562-1617),名正志,字子矩,號徹如,常州府宜興縣人。父吳達可 (1541-1621),字安節,萬曆五年進士,歷會稽、上高、豐城知縣,政聲顯著,選授河南道監察御史,歷江西巡按御史、太僕寺少卿、光祿寺卿、通政使等職,迭有政聲,《明史》有傳。高攀龍與吳正志不僅同於嘉靖四十一年 (1562) 出生,且為萬曆十七年 (1589) 同科進士,兩人交誼深厚,情同手足,攀龍於吳父素以「年伯」相稱。吳正志幼承家學,為人尚氣節,初授刑部主事,正直有聲,又因年輕時即講學東林,萬曆三十九年 (1611) 的京官大計 (是為「辛亥京察」) 飽受言官攻擊,並遭貶謫於外。 |
| 图片格式 | 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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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攀龙_与顾宪成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