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基本信息】
| 作者 | 周馥 |
| 图名 | 致夫子四月廿二日函 |
| 朝代 | 清代 |
| 文件大小 | 90.18MB |
| 分辨率 | 300×300 |
| 像素大小 | 2123×2832 |
| 编号 | 17.97×23.97 |
| 数量 | 5 |
| 馆藏信息 | 台北故宫博物院 |
| 图片格式 | 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
基本数据
| 藏品类型 | 书法 |
| 品名 | 清周馥致夫子四月廿二日函 |
| 分类 | 法书 |
| 作者 | 周馥 |
| 书体 | 行草书 |
| 数量 | 五笺 |
| 作品语文 | 汉文 |
| 释文 | 夫子大人阁下。前驱从查河。相距咫尺。不及走候。至今歉然。并复布一函。想登函丈。昨奉中堂来信。言清河已通。属赶运石灰。接济各处要工。馥着人查探。吴毅卿大令所挖平景桥以上河段约五六里。尚觉淤浅。难以行舟。馥已派人往天津。雇宽装灰船只。不日即到。倘若中道梗阻。(如灰船到。小有不顺。馥已属员发赏。饬船户设法代浚。然难望其出大力也。)(小字注。)无灰接济。要工则各处工员日向中堂告急。馥将难免迟误之咎。而宿民之困。仍不能抒。总与夫子浚河利民之心稍有未尽。馥已与翊卿参戎再商。请其仍劳劲旅胼胝数日。惟此事系吴毅卿大令承办之件。尚求赐札新城。勉力补浚。以竟全功。毋使数百里商艘因此数里而裹足也。闸下减河毋论旧案如何。而现在河身宽深。直通小清。若议改道。水亦不顺。馥勉尽心力。当筹万全。然实无永远不费人力之方。昨奉中堂批示。以浑水下泄小清。恐日久淤浅。饬与夫子会议。按年挑浚之策商筹禀办。已另具公牍邮寄。冰案馥连日筹思博访。白沟河至琉璃河才四十里。出入货物不少。河道偶坏。民困实多。若使官费金钱(日久不能无𡚁。然权利害轻重。尚觉可行。惟须立法。善择人妥耳。)(小字注。)终恐难以行久。不如劝白沟琉璃两镇绅商议。(旁语。括板可用。乞做多具发于民间。)(小字注。)出每年抽货厘于行用之中。以备疏浚之费。如乡里社会故事。官不经理。庶期河道日深。百货骈集。此费微而此益大矣。然此地情形馥不十分透悉。虽闻之有心世道人。无不谓然。窃不敢自信也。乞察夺示复。以待挈衔会禀。至闸下减河廿里。馥当与李藻翁议。奉禀院以期久行。现又于河岸近村处此建筑护埝。使永不漫溢。 力可刷沙。更觉周妥。然总愿其不决之为万全也。保定修城需石灰二百万斤。(昨始闻此数。)(小字注。)津局之存琉璃河者。约可拨现灰百万斤。(派员雇船到琉璃河运。)(小字注。)其余百万乞发价另购。即托之赵翊卿兄。断不□也。祈面商之。永定河尚有加培堤埝。与门下减河工约五月望前可竣防险。一切筹备财力已竭。人力亦无遗矣。手肃奉请道安。受业周馥谨上。四月廿二日。琉璃河寓。 |
典藏尺寸
| 【位置】 | 【尺寸】(公分) |
| 本幅 | 23×12.3 |
质地
| 【质地位置】 | 【质地】 |
| 本幅 | 纸 |
【作品展示】

清周馥致夫子四月廿二日函-

清周馥致夫子四月廿二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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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周馥致夫子四月廿二日函-

清周馥致夫子四月廿二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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