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基本信息】
作者 | 董其昌 |
品名 | 元明书翰第七十三册-尺牍第三则 |
朝代 | 明代 |
文件大小 | 36.0MB |
分辨率(DPI) | 300×300 |
像素大小 | 2829×2121 |
尺寸(CM) | 23.95×17.95 |
作品数量 | 2 |
作品收藏 | 台北故宫博物院 |
图片格式 | 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 | 书法 |
品名 | 元明书翰第七十三册 册 明董其昌尺牍第三则 |
分类 | 法书 |
作者 | 董其昌 |
书体 | 草书 |
数量 | 一幅 |
作品语文 | 汉文 |
释文 | 自兄在河渠。弟所辱兄出疆之导者凡六次。所当频年分俸者无算矣。而弟未尝得效齿牙之力。以为负负。兄今归昼。意须首夏往楚中。窃计总河公必不没兄之劳绩。而此间人亦多为兄不平。京察以后。或尚有近地上游转擢者。弟当心中藏之。不敢忘也。四十专城。古人所艳称。况兄未四十。而建牙千里。黄金横带。黑头公岂足论耶。老师疏事。当不复及。此定无益者。惟静以俟之。局面渐更。公道渐白。今已有十之四五矣。宁当先自伤之耶。趋庭议论。幸惟留意也。弟迩来颇有书兴。已将文选短赋。各书一通。又写法华。已得一卷。此外无足为兄道者。此间京察事。多有横议。闻部中以堂论为主。而工曹所属意者。在旧时人。及一二乡科。不知竟何如也。馆中波及十余。殊为可讶。弟幸未见及。能瓦全则兄意惬矣。别谕感刻。谢谢。弟名正具。 |
典藏尺寸
【位置】 | 【尺寸】(公分) |
本幅一 | 22×23.5 |
本幅二 | 22×22.9 |
质地
【质地位置】 | 【质地】 |
本幅 | 纸 |
印记数据【印记类别】【印记】作者印记其昌
参考数据
【类别】 | 【参考数据】 |
收藏着录 | 石渠宝笈三编(延春阁),第六册,页2650-2651 |
收藏着录 | 故宫书画录(卷三),第一册,页382-385 |
【作品展示】
元明书翰第七十三册册明董其昌尺牍第三则-
元明书翰第七十三册册明董其昌尺牍第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