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基本信息】
| 作者 | 颜真卿 |
| 品名 | 刘中使帖册 |
| 朝代 | 唐朝 |
| 文件大小 | 378.87MB |
| 分辨率(DPI) | 300×300 |
| 像素大小 | 2834×2122 |
| 尺寸(CM) | 23.99×17.96 |
| 作品数量 | 21 |
| 作品收藏 | 台北故宫博物院 |
| 图片格式 | 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
基本数据
| 藏品类型 | 书法 |
| 品名 | 唐颜真卿刘中使帖 册 Letter on Imperial Commissioner Liu |
| 分类 | 法书 |
| 作者 | 颜真卿;Yan Zhenqing |
| 书体 | 行草书 |
| 数量 | 一册:二十一开(本幅一开一幅;幅前四开四幅;后副叶十开十一幅;幅后四开四幅;夹片二开二幅) |
| 释文 | 近闻刘中使至瀛洲。吴希光已降。足慰海隅之心耳。又闻礠州为卢子期所围。舍利将军捦获之。吁足慰也。 |
典藏尺寸
| 【位置】 | 【尺寸】(公分) |
| 本幅(含边绫) | 29.4×61.8 |
| 后副叶一 | 28.4×55.7 |
| 后副叶二 | 28.2×36.2 |
| 后副叶三 | 28.4×62.7 |
| 后副叶四 | 28.4×62.7 |
| 后副叶五 | 28.7×64.4 |
| 后副叶六 | 28.8×65.2 |
| 后副叶七 | 24.9×60.2 |
| 后副叶八 | 32.6×56.6 |
| 后副叶九 | 33.8×16.6 |
| 后副叶九 | 32.9×11.5 |
| 后副叶十 | 33.2×57.7 |
| 全幅 | 49.3×69.8 |
质地
| 【质地位置】 | 【质地】 |
| 本幅 | 纸 |
题跋数据
| 【题跋类别】 | 【作者】 | 【位置】 | 【款识】 | 【书体】 | 【全文】 |
|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一 | 行书 | 感想。写前释义之后。闭目沈思。有无限之感想。万千之中。就此言此。先书一二。原藏此册高阳王氏父子。晓云先生父执。记忆中无其印象。禊师偈言一二。另或书之。其哲嗣弼臣亦兄弟亦师友。知之颇深。写颜专家也。吾先从父姊自幼习颜字。后于禊师讲学夹空中。从弼臣习字。亦有数年之功夫。故我题额故宫博物院。等身五大字。颇得好评。或且认为拘自家庙碑。较之于弼臣。则皮毛耳。虽然。壮为文字与谈论颇奖我颜黄二体。临颜有若干年。每日一小时之致力而已。学黄则尤笑话。偶见友人黄体戏习。为壮为所谓长戈大戢之特征。不难以小才出色。而竟得王兄(弼臣于先。壮为于后)之欣赏。实不足道。我于书法或其他。不无小才。然并未专心努力。故视弼臣实多愧色。吾于各事每多所谓灵感或悟性。而敏不将学之病以致终身如我思过。最近之戏联诸多。(或万端待理。一事无成)此联为我终身之大病。今将九十。改过无时。若能如弼臣笃学颜体。或他书法。或可出王之上。所谓青出于蓝。未之能行。仅有虚名。实自惭笑耳。他事亦然。吾于七书自信不无心得。而可深迭。所关不小。惜亦未努力。少年致力生物食品农品之研究与进取。如大豆大蒜等等。亦可登峰造极。亦半途忽置。又如世界学典。世界哲学。世界同盟等等。均为重大贡献。而亦言而不专。亦如互助社会实用之学。以及侨学。在在皆是。无非万端待理一事无成。过之其半在三。然亦一半不得同道。吾道不孤之语时时有之。实则几等于零。在几老友之外。极少其人。吾所阐发吴蔡两先生恒热赞而许之。稚老亦谓静兄诚笃于我之世界主义。何于几少数老友之外。几一无他。此不可解之甚者也。未死之若干年。或三五或九十。尚能遇知己与吾道不孤而实践者否。忆中刘修如兄赞赏注意世界之早。顾毓耒兄欣许我迁中国之际围唯一之人。宝田欣赏我之作风世界社等等。次辰许其为我知己。但实行上我后其有继我者乎。因颜字以至想类推及更远之其他。而有此感想。感想终于感想。抑有反映与影响者乎。五十七年戊申(公元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孙公诞辰纪念前又识。吾承孙公引以为友。详记我食品之研究为他人所忽。亦仍老友之列。青年反少其人何耶。关于助我保藏此册及他。同宣之功不可忽。故我有同真馆章。我之文艺行动以革命等而忽置。素珊为我复兴。而有李林书屋之诸多纪念。对于我世界主义。昌黎王君安宅感道之。属读其信札。惜无更深之关系。不知此不合何如耶。又识而又识之。 | |
| 印记: 石曾李印煜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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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一 | 石曾志 | 行书 | 己酉(公元一九六九年)三月经美回台开会。于纽约与润章两谈其同乡。王君竟不知之二次者。廿三廿四也。石曾志。 |
| 印记: (模糊不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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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一 | 石曾又识 | 行书 | 己酉(公元一九六九年)三月十八日晚由孟都起飞。经美日回台。手提此册与孙吴二公。孙相吴题册。廿六日中午到台。夜间记此于中华路世界联合办事处。石曾又识。 |
| 印记: 煜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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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幅前一 | 隶书 | 颜鲁公刘中使帖。 | ||
|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一 | 石曾李煜瀛书于孟都重文馆。时年八十有八。 | 行草书 | 珍藏此帖主体释义。世界万物皆天下为公之一环。每一最小之单位。亦即个体。自为之主。不为任何其他所独有。此蒲氏不承认产权之说。亦即哲学最高之原则。但于事实不能无维护者保持其安全。就此以千年计文化流传之特品。孰当有之。有而经若干寒暑又易他手。如册中诸跋所云。可以见之。是帖至高阳王氏珍藏若干年。其子孙公之于高阳李氏纪念图书馆。我主其事。亦不敌长期私有。但亦不敌放弃珍藏维护之责任。责任所在。而非权利屡有欲见重价购之者。均经婉谢。而以公诸世界集体。稚老书之于册首二十四字。包括诸多团体而非一。亦即试验天下为公之一方式。天下之大不知何止。或竟无外。至小无内。则且不只鲁公自身。吾人共同理想如吴稚晖。张静江两先生与余创立世界社。由社而聚集联合。包罗万有。扩而为□□□□□□□□□□。吾人有时译为世界集体。或世界集团。或世界同盟。实均西文华写如存之两字。西文为WORLD CONFEDERTON。如是而已。简言之。谓为世界。世界包罗万有。万有均自为个体。个体又联合为集体或集团。大而无外。小而无内之一团和气。此实世界组织最大最高之理想。吾人致力生平。尚少规模可寻。不得已而求诸卷册集合于六代文献墨迹。以此高龄为首。但究如何能使永久保存。不受任何损坏。思之不难。行之则无时不在顾虑之中。故云主体之意义如此。而实行保持又为事实难于确定者。此帖已有千年计之历史。但千年书中已不为少。而在人类尤在宇宙则为微乎小矣。今当于主体意义之外。深求物质之石室金柜。以御水火。尤于精神之大战小战。如何以策安全。此乃世界问题。国际问题。人类问题。宇宙问题。吾近九十之年。不唯不日近于闻道。而且有日远之恐惶。数十年来。此册由王氏至李氏。由个人至团体。虽见于组织今日之重文馆。以及我之遗嘱。既在台北法院与手写遗书。然执行者何以处之于吾百年之后。此册如何。六代中之宋元明清民国诸多文献墨迹又如何。彷徨不知其所以。书由半张纸集合而成。共期如是宇宙万物以至人群。更难言矣。书此以待贤者之教也。中国民国五十七年戊申西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初旬。正图得安全之书仓。以藏诸卷册。此以年计之首为之代表。若鲁公有灵。其何以助我教我。而得其道耶。石曾李煜瀛书于孟都重文馆。时年八十有八。 |
| 印记: 石曾李印煜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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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一 | 行书 | 世界同盟国际社团联合总会。 | |
|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一 | 煜注 | 行书 | 民国五十七年十二月十日十一日夜间重观此册。剪此信纸上端附置于此。以利西字原文与西字华写对照同观意义之一也。世界同盟华语社团印不明。补充之于左亦意义又一也。此册成为世界同盟国际社团大会中之华语社团最古之文墨。以此标明更一也。煜注。 |
| 印记: 世界同盟华语社团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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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一 | 煜瀛三识。时年八十有九。 | 行书 | 已酉(公元一九六九年)三月十八至廿六近十日之长途。国父孙文历史性之札册。与此历史墨迹鲁公手书双宝。与余同来台北。不可不记者也。煜瀛三识。时年八十有九。 |
| 印记: 世界同盟华语社团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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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一 | 开国六十年辛亥西一九七一四月三日重观于台。石曾时年九十有一。 | 行书 | 开国六十年辛亥西一九七一四月三日重观于台。石曾时年九十有一。 |
| 印记: 世界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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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李煜瀛题 | 隶书 | 重文馆珍藏第一墨迹。(隶书)。李煜瀛题。(行书)。 |
| 印记: 石曾、重文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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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幅前二 | 行书 | 高阳图书馆非仅纪念李王孙齐人与地尤然。 | ||
| 印记: 高阳纪念图书馆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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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字□字补写于民国五十六年(公元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晚九时于孟都达观里。时年八十有七。煜瀛补识。 | 行书 | 此帖原藏或过目于宋元明清民国诸家合作者为六代。六代文献墨迹之得称此帖其始基也。故第一墨迹云。高阳王氏藏此帖在我之前。继有高阳纪念图书馆与今之重文馆。馆成仍建立于纪念馆。与王李纪念之家庭基石之上。而淡忘既往或辍继人有关之机构。亦然重文馆者。文献与文艺重重之意义。其详另见专册。兹揭其端耳。 前二行及三行至重文馆者之者字。而止不复忆为何年。而何年龄所书者字不正耳。字□字补写于民国五十六年(公元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晚九时于孟都达观里。时年八十有七。煜瀛补识。 |
| 印记: 石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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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煜瀛敬识于孟都 | 行书 | 鲁公世系简记与鲁公传略。一。世系。真卿。师古五世从孙。师古。之推孙。唐。万年人。之推。协子。北齐。协。见远子。见远。隋。临沂人。二。传略。颜真卿。字清臣。博学工辞章。事亲孝。开元中进士。累迁侍御史。为杨国忠所恶。出为平原太守。讨安禄山。被推盟主。拜户部侍郎。兼河北招讨使。虽受谗而屡任要职。封鲁郡公太子太师。因受卢祀阴谋。使谕李希烈胁之不屈。遇害。卒赠司徒。谥文忠。正刚有礼。天下尊之。不呼姓名。称为鲁公。善书。笔力如其人。书法传世之重。且掩其他。有颜鲁公集。年远真迹传世极少。此为至宝之一。 鲁公先世历代博学高风。后世遗传学明例不一见颜氏之世系。鲁公智仁勇之人格。天人信史例之一也。煜瀛敬识于孟都。 |
| 印记: 石曾、煜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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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石曾识。时年八十有四。 | 行书 | 五十三年(公元一九六四年)七月五日夜间重思世界集体世界社团等诸大问题。及于此册。尤忆重庆时代稚老在渝。吾与静公在纽举行世界联合大会后。允征到渝函述面陈关于名称有疑议与修正之意。稚老主保留。询余再商。胜利后回至沪。曾为题此。此中便过诸多。近重来孟都。更有与何笃修均将赴法。有复兴世界联合组织拟议。夜间思后。忆此重观。简述在此。详另记之。石曾识。时年八十有四。 |
| 印记: 石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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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五十六年(公元一九六七年)再来重观。补书后空白与此同观。元月廿六石曾又识。时年八十有七。 | 行书 | 五十六年(公元一九六七年)再来重观。补书后空白与此同观。元月廿六石曾又识。时年八十有七。 |
| 印记: 仁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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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煜瀛又识于孟都。五十六年(公元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 | 行书 | 此中千百年之古人。因我而渡重洋。历几大洲。究竟如何。我功我过。无能预知。虽不欲听天命。亦无可如何。惟祝先贤不遇原子战之恶剧耳。煜瀛又识于孟都。五十六年(公元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 |
| 印记: 石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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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五十七年(公元一九六八年)五月廿五夜。时年八十有六。 | 行书 | 题跋满册。颜史独缺。□扌久(合为一字)觉见。急速补之。不避破笔。不欲再迟。非放草之形似大拙。非意为也。五十七年(公元一九六八年)五月廿五夜。时年八十有六。 |
|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民三十六(公元一九四七年)。六。六。 | 行书 | 隶题原出弼臣。吾临易之。右王书也。煜。民三十六(公元一九四七年)。六。六。 |
| 印记: 石曾李印煜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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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中华民国开国六十年辛亥。公历一千九百七十一年四月五日。重计推广。煜识。时年九十有一。 | 行书 | 中华民国开国六十年辛亥。公历一千九百七十一年四月五日。重计推广。煜识。时年九十有一。 |
| 印记: 石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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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煜志 | 行书 | 此册固居推广册之前。亦六代文献墨迹之首。煜志。 |
| 印记: 李林书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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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签 | 李煜瀛 | 幅前二 | 隶书 | 颜鲁公刘中使帖真迹。 | |
| 印记: 重文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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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石曾又注 | 行书 | 原藏此帖高阳王晓云先生有两跋。一大楷说明令儿子灋良书之。二小行楷先生自写大字。跋中曾云原为卷子。改装成册。乃此在册外有红木夹板。其重不下于金属。携带不便。乃改成如此之轻便本。本开右页左部下角吾注。隶题原出弼臣。吾临易之。指置于红木板者。而言左签隶书刘中二字残破者。即王弼臣书注此以明之。否则年久又将成难解□考也。石曾又注。 |
| 印记: 煜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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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卅八(公元一九四九年)。七。廿。 | 行书 | 推广册与六代文墨混合。关于颜跋。如沈尹默张大千诸君等。卅八(公元一九四九年)。七。廿。 |
| 印记: 世界联合图书馆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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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二 | 又识。辛亥(公元一九七一年)四月六日。 | 行书 | 弼臣喜陈曼生隶书体。所书似之。又识。辛亥(公元一九七一年)四月六日。 |
| 印记: 石曾李印煜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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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三 | 煜瀛志于重文馆 | 行书 | 世界高阳等图书馆随大陆沦陷。恢复尚不知何时图书大量再集难能。年携小敖之文献墨迹与文艺品类。合组为重文馆。以多质少量之精华。居两馆之冠。而以重文名之。此乃乱后之组织也。煜瀛志于重文馆。 |
| 印记: 重文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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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吴敬恒 | 幅前三 | 中华民国三十有六年(公元一九四七年)五月武进吴敬恒署端。时年八十有三。 | 篆书 | 世界集体中国国际图书联合社高阳李氏纪念图书馆珍藏。(篆书)。中华民国三十有六年(公元一九四七年)五月武进吴敬恒署端。时年八十有三。(行书)。 |
| 印记: 稚晖、吴敬恒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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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三 | 廿三夜煜 | 行书 | 吴蔡张公俱盖章。稚翁亲署椅倾堂。寺林屋主惊神魄。八载如梭心倍伤。廿三夜煜。 |
| 印记: 煜瀛、李林书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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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三 | 煜志 | 行书 | 吴稚晖张静江两先生与煜创办世界社。于今四十二年。由此推进而为世界集体。与中国国际种种机构。各图书馆亦其中之诸环。此册为纪念圕中最古而亦最精之真迹。其文化合作象征之象征也欤。煜志。 |
| 印记: 李石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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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跋 | 李煜瀛 | 幅前三 | 煜瀛又识 | 行书 | 三十六年(公元一九四七年)五月某日。稚公于沪蒲园中之李林书屋。午餐餐前书此。惟惜当时未请公盖章于刘中使帖本页。以视经眼之意。因在准备作书之前。稚公起椅。后部倾地。幸无恙。而吾人大惊。否则从容必请盖章矣。四十三年(公元一九五四年)十二月补记。煜瀛。 作补记后据事偶成七绝录之于右。本随便写写之意。稚公其不以为亵此遗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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