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基本信息】
| 作者 | 周之芑 |
| 图名 | 元明书翰第三十册-书留侯论 |
| 朝代 | 明朝 |
| 文件大小 | 198.01MB |
| 分辨率 | 300×300 |
| 像素大小 | 2829×2121 |
| 编号 | 23.95×17.95 |
| 数量 | 11 |
| 馆藏信息 | 台北故宫博物院 |
| 图片格式 | 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
基本数据
| 藏品类型 | 书法 |
| 品名 | 元明书翰第三十册 册 周之芑书留侯论 |
| 分类 | 法书 |
| 作者 | 周之芑 |
| 书体 | 行书 |
| 数量 | 一册:十一开(本幅十一开二十二幅) |
| 作品语文 | 汉文 |
| 释文 |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鬪。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岂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观其所以渐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而世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且其意不在书。当韩之亡。秦之将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事夷灭者。不可胜数。虽有贲育。无所获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幸于不死。此圯上之老人所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楚庄王伐郑。郑伯肉袒牵羊以逆。庄王曰。其主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句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报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何则。非其平生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故秦皇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观夫高帝之所以胜。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项籍惟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辞色。由是观之。犹有刚强不能□□气。非子房其谁全之。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呜呼。此其所以为子房欤。还谦周之芑笔。 |
典藏尺寸
| 【位置】 | 【尺寸】(公分) |
| 本幅一至二 | 25.5×13.9 |
| 本幅三至四 | 25.5×13.9 |
| 本幅五至六 | 24.8×13.9 |
| 本幅七至八 | 25.4×13.0 |
| 本幅九至十 | 24.6×13.9 |
| 本幅十一至十二 | 25.1×14.4 |
| 本幅十三至十四 | 24.8×14.0 |
| 本幅十五至十六 | 24.9×14.4 |
| 本幅十七至十八 | 24.5×14.0 |
| 本幅十九至二十 | 24.6×13.8 |
| 本幅二十一 | 24.6×14.3 |
| 本幅二十二 | 24.6×12.7 |
质地
| 【质地位置】 | 【质地】 |
| 本幅 | 纸 |
印记数据【印记类别】【印记】作者印记周之芑字丰毓作者印记儒墨史鉴藏宝玺嘉庆御览之宝鉴藏宝玺宣统御览之宝收传印记三余读书堂
参考数据
| 【类别】 | 【参考数据】 |
| 收藏着录 | 石渠宝笈三编(延春阁),第六册,页2597 |
| 收藏着录 | 故宫书画录(卷三),第一册,页351-352 |
【作品展示】

元明书翰第三十册册-周之芑书留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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