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基本信息】
作者 | 萧子云 |
品名 | 明拓宝贤堂集古法帖册(第五册)册-南朝梁萧子云国氏帖 |
朝代 | 南朝梁 |
文件大小 | 18.04MB |
分辨率(DPI) | 300×300 |
像素大小 | 2834×2122 |
尺寸(CM) | 23.99×17.96 |
作品数量 | 1 |
作品收藏 | 台北故宫博物院 |
图片格式 | 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 | 书法,法帖,墨拓 |
品名 | 明拓宝贤堂集古法帖册(第五册) 册 南朝梁萧子云国氏帖 |
分类 | 法帖 |
作者 | 萧子云 |
书体 | 楷书 |
数量 | 一幅 |
作品语文 | 汉文 |
释文 |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壤。自□(此)以往。施及州闾。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踰垣□□(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臧获罪。没其□(先)居之□(财)。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国氏曰。若为盗若何。向氏言□(其)状。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向氏大惑。以为□□(国氏)之重罔己。过东郭先生。问焉。东郭先生曰。若一身庸非□(盗)乎。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载若形。况外物而非盗乎。诚然。天地万□(物)不相□(离)也。仞而□(有)之。皆□(惑)也。国氏之盗。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盗)。□(私)心也。故得□(罪)。有公私者。亦盗也。亡公私者。亦盗也。公公私私。天地之德。知天地之德者。孰为盗耶。孰为不盗耶。 |
质地
【质地位置】 | 【质地】 |
本幅 | 纸 |
【作品展示】
明拓宝贤堂集古法帖册(第五册)册-南朝梁萧子云国氏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