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基本信息】
作者 | 邓文原 |
品名 | 三希堂法帖(二十五)册-元邓文原草书尺牍-1 |
朝代 | 元代 |
文件大小 | 71.98MB |
分辨率(DPI) | 300×300 |
像素大小 | 2831×2119 |
尺寸(CM) | 23.96×17.94 |
作品数量 | 4 |
作品收藏 | 台北故宫博物院 |
图片格式 | 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 | 书法,法帖,墨拓 |
品名 | 三希堂法帖(二十五) 册 元邓文原草书尺牍 |
分类 | 法帖 |
作者 | 邓文原 |
书体 | 行草书 |
数量 | 一幅 |
作品语文 | 汉文 |
释文 | 元邓文原书。(楷书)。邓佥事平安家书。十一月廿六日发。廿三日到绩溪。越三日。南至明仲。附至吾儿十七日书。知郁攸之变。吾家幸平安。极慰客怀。溪月遭此不幸。殊不易处。为老者致劳问之意。来此道间遇司中吴鼎臣。奏差定浮梁同知。管郎中妹夫。自北还。报老者姓名在省台选中。台除视今为升。容或有之。若省除则资格太高。恐未必有。老者但欲早脱去为幸。无过望也。吾儿到宣。吴自能言之。须草钱同得圭租得早办。亦免周折。吾儿到宣。恐吴屋高寒。又无人看觑。恐不可歇。不若就相识家蹔住。如李舍之类。归杭须差祇候二人同行。或贡宅有人得火伴多乃稳。晚行早宿。切嘱切嘱。绩溪事简。月初可过新安。官奴亲事。但得当头人过。得去便与定了。以早遣为上。汝母之前说此意。别不作书。小姐而下想皆安。荣奴还说阿翁否。家中点捡风烛。此书附明仲人回。廿六日父书。付庆长夫妇。査文甫附过已及牙不可近得(旁添小字两行)。(行草书)。 |
质地
【质地位置】 | 【质地】 |
本幅 | 纸 |
印记数据【印记类别】【印记】作者印记素履斋从收传印记寄敖收传印记墨林(连珠印)收传印记神游心赏
参考数据
【类别】 | 【参考数据】 |
收藏着录 | 石渠宝笈续编(养心殿),第三册,页1283。 |
收藏着录 | 院藏碑帖特展目录,页142-143、373。 |
【作品展示】
三希堂法帖(二十五)册-元邓文原草书尺牍-
三希堂法帖(二十五)册-元邓文原草书尺牍-
三希堂法帖(二十五)册-元邓文原草书尺牍-
三希堂法帖(二十五)册-元邓文原草书尺牍-